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學習機動車駕駛,應當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再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有關規定,省駕培監管服務平臺新增了上傳電子學習駕駛證明接口。計時系統已按照省駕培監管服務平臺提供的接口文檔完成系統更新,該功能已于2023年11月1日上線,上線后,需上傳電子學習駕駛證明后方可上傳基礎和場地及道路駕駛實操培訓學時。
PS:
1、電子學習駕駛證明需上傳PDF格式(下載操作流程可在群公告查看);
2、11月1日起報名的學員才需要在科目一考試合格后上傳技能證號,上傳后才能進行科目二和三的培訓;
3、11月1日前報名的不需要上傳技能證號。